类风湿性关节炎病情较重时,人体会出现多种并发症,并且在发病之后会逐渐加重。那么,类风湿性关节炎标准是什么?
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关节功能进行判断,是诊断和划分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依据。而郑州张世俊根据病理学划分的关节病变程度有四种,下面郑州张世俊为大家详细介绍:
(1)Ⅰ级患者的关节还能自由活动,能完成平常的任务而无妨碍。
(2)Ⅱ级关节活动中度限制,一个或几个关节疼痛不适,但能料理日常生活。
(3)Ⅲ级关节活动显着限制,不能胜任工作,料理生活也有困难。
(4)达到Ⅳ级大部分大部分患者或wq失去活动能力,病人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,生活不能自理。
类风湿性关节炎病情和病程有个体差异,从短暂、轻微的少关节炎到急剧进行性多关节炎。受累关节以近端指间关节、掌指关节、腕、肘、肩、膝和足趾关节为多见;颈椎、颞颌关节、胸锁和肩锁关节也可受累,并伴活动受限;髋关节受累少见。关节炎常表现为对称性、持续性肿胀和压痛,晨僵常长达1小时以上。
风湿病学会按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的关节功能,制定了如下分级:I 级:功能状态完好,能完成日常任务而无困难。II级:能从事正常活动,但有一个或多个关节活动受限或不适。III级:只能胜任一个小部分或wq不能胜任一般职业性任务或自理生活。IV级:大部分或wq丧失能力,病人需卧床或依靠轮椅,很少或不能自理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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